【警示案例】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招标投标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
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招标投标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陈少荣违规帮助他人中标承揽项目问题。2016年至2017年,陈少荣在担任贵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期间,在得知其身边工作人员充当“项目掮客”后,不但不及时制止,反而经该工作人员牵线搭桥接受工程承包商刘某某请托,向曾经任职地区的下属打招呼,为刘某某合作的企业承接六枝特区某工程项目提供帮助,该下属遂向招标单位打招呼,招标单位通过违规透露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方式帮助刘某某合作的企业顺利中标该项目,陈少荣从中非法收受财物。陈少荣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7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6年1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 2.沿河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席宁违规安排下属直接指定项目实施人问题。2017年,席宁利用担任沿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帮助私营企业主贺某某承接沿河县美食街某项目,向沿河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打招呼,在未履行采购招标程序的情况下,直接将项目指定给贺某某实施,席宁从中非法收受财物。席宁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2月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田洪松违规安排“先建后招”问题。2009年至2019年,田洪松利用担任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经理、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便利,在高速公路土石方工程、砂石运输工程、隧道工程等项目招标前,先行违规安排私营企业主杨某某、姚某某、孙某某、梁某等人进场实施,再安排本公司工程部通过邀标比选等方式后补招标程序,田洪松从中非法收受财物。田洪松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9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独山县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莫毅业违规拆分项目规避招标问题。2013年,莫毅业利用担任独山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独山县相关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明知特定关系人李某某挂靠的公司不具备承接整体项目所需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将项目拆分标段招标,从而降低投标资质门槛,为李某某扫清投标障碍。同时,还将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告知李某某,让其对接投标事宜,帮助李某某中标该项目,莫毅业以入股分红方式从中非法收受财物。莫毅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6年2月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2026年6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5.贵州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原职工虞维通过打偏向性高分帮助他人谋取中标问题。2024年,虞维利用担任评标专家的身份,在某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污水处理厂系统改造项目、技改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等工程项目评标过程中,通过直接参与评标或请托其他评标专家打偏向性高分的方式,帮助私营企业主周某某、王某、胡某谋取中标,并从中非法收受财物。虞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6年4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招标投标领域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也是权力寻租、利益输送、违法乱纪的重灾区。上述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有的领导干部通过提前透露招标信息帮助他人中标;有的不履行法定招标程序直接指定项目实施人;有的通过先建后招、规避招标、量身定制等方式为他人承揽项目提供便利;有的评标专家丧失职业操守,利用评标自由裁量权操控中标,捞取好处。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肩负起整治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项目抽查、复查广度、深度,聚焦招标投标各个环节、各方主体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核查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和市场主体涉串通投标犯罪的问题线索应移尽移、全量移送;要紧盯案件查办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靶向纠治,尤其注重深入分析查找行业乱象根源症结,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案件查办作为最有力、最有效的整治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通过多种渠道进一步拓宽线索案件来源,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聚焦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靠标吃标、借标敛财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决斩断招标投标领域权钱交易利益链条;要把案件查办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督促案发地区和单位*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推动行业综合治理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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