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高温津贴的研究讨论 |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3-08-16 浏览:987次 |
2023年8月16日,经发市政召开会议,对综合办公室提交的《关于发放高温津贴的请示》进行了审议。会议研究决定,原则上同意该事项。发放人员范围包括: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维护部车辆驾驶员岗,炊事员岗,合约部苗圃生产管理岗,发放时间自6月份起,相关部室根据工作实际提交《高温津贴申请表》,由综合办公室按照25元/天计发,随当月工资发放。 |